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指定參考資料管理辦法

89.4.18  88學年度第2學期管理委員會議第一次臨時會議通過

98.03.20  97學年度第2學期圖書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便於本校學生利用教師指定參考資料,特設立典藏專區,並制定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指定參考資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以為本館管理指定參考資料之依據。

二、凡本校教師因課程之需要,得指定特定圖書、視聽資料或自行提供相關資料原件,公開陳列,以提供學生參閱。

三、指定參考資料僅限可外借之一般性中西文圖書及視聽資料,凡限館內閱覽之資料概不接受辦理。

四、每一課程限列5,於每學期初提出,使用以1 學期為限,若有特殊需求,得延長指定時間,但最多不超過1學年。

五、指定參考資料如需館內參閱,得憑學生證向流通櫃台借閱。每次借閱時間為2小時,最多借出2冊,可續借1次,如有人預約則不得續借。

六、指定參考資料(不含視聽資料)如需隔夜外借,限於每日櫃台借書作業結束前2小時借出,最多借出2冊,1開館日開館後2小時內歸還。逾期歸還以小時計算,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罰款標準由圖書館公布。

七、本辦法經圖書管理委員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