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借還新措施」99年9月1日起施行(視聽室除外)
發表單位: 典閱組 發表日期: 2010-05-18 14:31:54
大家好,
為加速圖書資料流通速度為並保障大多數讀者之權益,根據98年9月14日至98年10月16日間針對全校教職員生做「圖書借還服務」線上問卷調查結果(填寫問卷者計808人),下列議題約獲 6成以上讀者贊成,將於99年9月1日起執行「借還措新施」如下(視聽室除外):
一、將縮短圖書保留於預約架上之天數,
由原來保留 7天改為 4天。
二、於「寬限期限(3天)」後歸還之圖書,
每冊(件)罰款將追溯累計寬限期之天數,
第4天起以20元開始計罰。
三、「主題書展區」圖書,借期將縮短為21天且不得續借。
敬請留意正式施行時間(2010/09/01),並謝謝大家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