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視聽設備借用細則

92.12.10第七十一次圖書館業務會報通過

 

一、 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視聽組為便於本校教職員、學生及教職員眷屬現場借用視聽資料室(以下簡稱本室)相關視聽設備,特制定「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視聽設備借用細則」。凡欲外借視聽資料者,依「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視聽資料外借細則」辦理。

二、凡持有本校教職員證、學生證、或教職員眷屬借書證者,均可於服務台登記借用多媒體液晶電腦設備及卡座,於本室中使用。

三、視聽設備借用細則:

  1.單、雙人閱聽座設備:得持本人教職員證、學生證、或教職員眷屬借書證至櫃台登記後使用。

2.個人視聽室設備:依『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個人視聽室管理辦法』辦理。

3.團體視聽室設備:依『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團體視聽室使用細則』辦理。

四、視聽資料現場借用細則:

1.VHS影帶、錄音帶、音樂CDVCD、DVD 等媒體採開架式陳列:讀者可自行至架上拿取,憑證於服務台登記借閱後,由服務人員分配座位,對號入座使用。

2.語言訓練資料採閉架式管理:讀者需先查尋本館館藏目錄,再將資料登錄號告知服務人員,由服務人員為您取出後,憑證登記借閱,再由服務人員分配座位使用。

五、視聽資料每人每次借用以一件為限,使用時間為二小時;片長超過二小時者,得延長時間至播映完畢;若無其它讀者等候,得經服務人員同意後,繼續使用。中途離開座位超過十分鐘,視同放棄觀賞權利,服務人員得分配其他讀者使用。使用者應在所分配之座位上使用,並在規定時間內歸還所借資料。如機器不敷使用時,可預約登記,依序候補。

六、本細則經本館業務會報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