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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清、交、桃園七校合作館借書辦法

 


一、 自91/1/1日起台大學生可至該校圖書館辦理館合借書證,便可至中央大學圖書館借閱圖書, 可借書5冊,借期21天,不提供預約與續借服務。
二、 清大、交大的師生可直接使用該校的學生證或服務證至中央大學圖書館借閱圖 書,可借書5冊,借期30天,不可續借。
三、

桃園館際合作學校(中原、元智、長庚、中央警察、體育學院、中正理工等校) 的學生可至該校圖書館辦理館合借書證,便可至中央大學圖書館借閱圖書, 可借書5冊,借期30天,不可續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