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導覽>>規則辦法>>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館藏淘汰實施要點 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館藏淘汰實施要點 89.03.07八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圖書管理委員會議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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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節省館藏儲存空間,保持館藏資料之新穎性、適用性,以達到去蕪存菁之目的,並提高館藏使用率,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特訂定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館藏淘汰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作為館藏淘汰之依據。 | ||||||||
二、 | 館藏淘汰意指將罕用且無典藏價值、不堪使用或不再被使用的館藏資料予以註銷或轉移至他處儲存之過程。 | ||||||||
三、 | 館藏淘汰的資料範圍,包括一般圖書、參考資料、期刊及視聽資料等。 | ||||||||
四、 | 館藏淘汰原則分為註銷及撤架兩類:
1.一般圖書:
(1)字體過小、紙張破碎、缺頁很多、破損至不堪修復,已無保存價值之圖書。 2.參考書:
(1)內容重複之參考書。 3.期刊:現刊本保留一年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可註銷。
(1)館藏卷期完整已裝訂後之多餘複本。 4.視聽資料:毀損至不堪使用者。
期刊: (1)使用率低,且現已停刊十年以上之合訂本。 (2)使用率低,且薦購者建議停訂或圖書館主動停訂之合訂本。 (3)殘破不全,無法修補者。 (4)可由已買斷之全文光碟資料庫取代之紙本式期刊,如:IEL。 五、 |
決定撤架之期刊,應與相關系所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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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館藏淘汰由各典藏單位負責執行,製作淘汰清冊後應於書目資料庫上註記狀態,並將淘汰種(冊)數會知館藏統計單位,並向圖書管理委員會議報告。 |
七、 |
本要點經圖書管理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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