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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推廣教育班學員借書須知



一、 依本校圖書管理委員會議八十八年五月廿七日會議決議事項,特條列本須知,以為本校短期進修學員及修讀學分學生閱覽及借書之參考。
二、 推廣教育班學員借書證統一由簽辦單位提出申請。申請者須繳交保證金參仟元及每半年酌收圖書使用費參佰元,以郵政劃撥方式繳費,存入本校出納組帳戶。申請者另須填寫申請單乙份。並繳交一吋近照一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由簽發單位彙整後,送交圖書館辦理借書證。
三、 各學員所繳交參佰元圖書使用費乃支援圖書館支付借書證之印製、櫃檯借還書作業、還書上架、電腦檔案維護等工作之費用,各單位仍應善盡催討之責任。
四、 各學員所繳交之參仟元保證金,於離校繳回借書證後退回,若學員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若未將書歸還,圖書館即將保證金沒收。
五、 本館借書時間,除星期暨例假日外,得於規定時間內,憑證件辦理借書手續。寒暑假借書時間由本館另行規定,於學期結束前公告之。

六、

每人借書最多五冊,借期兩星期,得續借一次,逾期未還,得由本館按逾期天數每天每冊科以罰款新台幣伍元整,逾期三十天以上仍未歸還者,得暫停其借書權利。
七、 其他規定,均比照本館相關閱覽規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