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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期刊陳列保存原則

86.05.15八十五學年度第三次圖書管理委員會議


一、
凡是以圖儀費訂購之期刊,須全部陳列裝訂典藏供讀者查閱。但符合本 原則第二款者不在此限。
二、

訂購之期刊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可以不裝訂:

  1. 資料內容具有時效性,過期後將失去其參考價值者。
  2. 資料內容以消遣娛樂為主,不具參考價值者。
三、

訂購期刊不裝訂者,僅保留當年份,隔年後即可自書架上撤下,撤下之 期刊圖書館可於半年後逕行處理不再保存。

四、

交換、贈送期刊,得視其內容及館藏空間考量陳列與否。

五、

陳列之交換、贈送期刊,符合下列條件者,可裝訂保存:

  1. 非一般之文宣資料。
  2. 資料內容具參考、典藏價值者。

六、

本原則經圖書管理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