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書、還書和續借
•讀者借閱館藏資料權限表
•研究所新生辦理臨時借書證說明
•預約與催還
•逾期、污損與遺失
•借閱紀錄與通知單
•台灣聯大圖書互借服務
•台灣聯大圖書代借代還服務
•合作圖書館交換借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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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書、還書和續借 |
請至:總圖書館1樓借還櫃台、舊圖2樓視聽資料室之借還書櫃台辦理。
借書時須出示本人(或代借服務指定)之 有效借書證件 。借書時請同時在櫃台螢幕確認您的借閱項目,您的借閱紀錄均以本館系統所載為準。
所有外借圖書均應在借閱期限前將所借圖書歸還至原借出之櫃台。非借還書服務時間,可逕投入總圖1樓正門的右側之還書箱,惟歸還紀錄概以本館系統紀錄為準,請在投入後次1工作日上午自行至本館首頁之「 個人借閱狀況查詢 」確認歸還紀錄。逾期還書將有罰款與停權處分,詳情請參閱借閱規則。
到期圖書如無人預約,到期日前7日內可辦理續借。續借可自行上網至本館首頁之「 個人借閱狀況 」辦理,或親至各借還書櫃台憑本人證件辦理。續借後之圖書到期日由辦理續借手續次日起算,如已有人預約則不得續借、續借期間如有人預約,借書人接獲本館通知後,應於7天內歸還,視同逾期處理。 |
預約與催還 |
有預約權限之讀者如欲借閱已被借出之館藏資料,可在本館網頁執行「 館藏目錄 」時,逕行點選該館藏資料進行線上預約。
為避免漏失圖書館發出的通知單,每一位讀者應自行確認登記在圖書館系統中的電子郵件信箱能正常接收電子郵件。更新電子郵件信箱,請隨時自行至圖書館首頁之「 個人借書紀錄 」修正。 |
逾期、污損與遺失 |
讀者如逾期歸還所借圖書,須繳交滯還金甚至遭受停止借書權;如有污損或遺失,依規定賠償。請看《圖書館館藏資料借閱規則 》。
借出館藏資料時如有污損,應即向該借出館之工作人員提出。如有遺失,亦應在原到期日前立即報失,並在期限內賠償新書或書款並繳交處理費。 |
借閱紀錄與通知單 |
每一位讀者之借閱紀錄,請隨時自行至圖書館首頁之「 個人借書紀錄 」查詢。查詢時須驗證讀者證號與密碼。證號即為憑以借書之證件條碼號,而密碼系統預設為身分證號。
「個人借書紀錄 」提供:查詢個人借閱資料、線上續借、查詢預約狀況、查詢罰款、修改密碼、更新地址、更新聯絡電話、更新電子郵件信箱等的功能。
館藏資料外借後,圖書館系統每日均會發出:「借書明細通知單」(到期日前7天)、「逾期通知單」(逾期日第 1、2、4、7、14日)、「預約書催還通知單」、「預約書到館通知單」、等。 |
台灣聯大圖書互借服務 |
本校學生與編制內教職技員工,可持本人之學生證(或教職員工服務證)至台灣聯合大學系統(UST)其他3校(交通大學、陽明大學)圖書館借書,每人最多 5 冊,借期30天。讀者在本館可借閱冊數不包含向台灣聯大其他3館所借冊數。讀者離校前須歸還所有向台灣聯大其他3館所借圖書並繳清所有滯還金。
其他相關規定,請看《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開放圖書互借協議書暨圖書互借作業要點 》。 |
台灣聯大圖書代借代還服務 |
本項服務完全 免費 。服務對象:本校學生與編制內教職技員工。
讀者可利用各校圖書館之查詢系統,確定欲借閱圖書為可外借的狀況後,自行至台灣聯大網頁線上填寫申請單直接向該館借書,由該館館員代為至架上取書辦理借書後,發出電子郵件通知讀者,圖書則交由4校校際專車運送,申請讀者再自行至總圖書館1樓借還書櫃台取書。自通知取書次日起,申請讀者如逾期未取書,3個工作天後本館將逕行將該圖書送回原外借館。讀者有2次逾期未取紀錄,將凍結其台灣聯大圖書代借代還權利半年。
圖書附件不在代借範圍內。其他相關規定,請看《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圖書代借代還實施要點 》、其他3館之借閱規定 。 |
網頁維護:資訊系統組 更新日期: 2008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