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說明 讀者類型 證件別 辦眷屬證 UST借閱 借閱數量
(含視聽及其他服務)
視聽資料 其他服務
借閱總數 借期(天) 續借(次) 預約(筆) 館內使用 外借(筆) 借期(天) 續借(次) 館合證(筆) 借期(天) 研究小間 資訊設備
1 教師/教官/助教 本校服務證 眷屬一 40 60 3 20 5 10 1 3 14
2 研究員/博士後研究 紙卡服務證 眷屬一 (不同)
兼任教師 本館借書證 不可借用
客(講)座/榮譽/訪(顧)問 本館借書證
1 職員/駐警/技工友 本校服務證 眷屬一 30 30 3 15 5 5 1 3
(不同)
14
專案計畫契雇人員 本校服務證 眷屬二
建教合作專任人員 紙卡服務證
3 博士班學生 本校學生證 40 30 3 20
碩士班學生 本校學生證 30 15
大學部學生 本校學生證 20 10
交換學生 本校學生證 20 30 3 10 5 5 1 不可借用
4 準研究生 本館條碼 不可借用
短期交換學生 本館條碼
準大學生/暑期實驗室高中生 本館條碼   5 14 1 3
5 UST教職員生 原校借書證 5 30 1 3
6 眷屬(一) 本館借書證 5 30 1 3 5 5 1 不可借用
7 眷屬(二) 本館借書證 不可借用
8 校友 中大校友證
退休人員
中大志工 本館借書證
9 館際合作聯盟 聯盟館合證 5 30 不可續借 不可預約
(桃園區、北區、三助網)
互換借書證30天 本館借書證
互換借書證21天 本館借書證 5 21
10 學分班/資策會教職員生 本館借書證 5 14 1 3
11 實習老師/單位自聘/校外合聘 本館條碼
12 中大之友 本館借書證
13 圖書館之友 本館借書證
14 校外讀者(含未帶借書證) 臨時閱覽證 不提供服務 限館內閱覽 不提供服務
 
申請說明
1 本校教職員工憑人事室核發之服務證、聘書影本填具「借書證申請單」取得借閱權限。
2 本校兼任教師、客座教授、榮譽教授、訪問學者、研究人員得附聘書(函)影本及1吋照片1張,由所屬單位主管任保證人兼聯絡人,填具「借書證申請單」申請借書證,惟借書證僅供聘期內使用。
3 本校在學學生、交換學生憑教務處核發之學生證作為借書證使用。
4 本校錄取之準研究生、準大學生、暑期實驗室活動高中生及短期交換學生,得附錄取通知影本,由所屬單位主管或指導教授任保證人兼聯絡人,填具「臨時證申請單」申請借書條碼(貼附身分證件),惟僅供辦理註冊、離校前或活動期間使用。
5 臺灣聯合大學系統編制在職教職員工及在學學生得憑原校圖書館核可並交換讀者檔之證件辦理借閱。
6 專任教職員工及研究人員皆可為其配偶與直系眷屬申辦眷屬(一)借書證,並為其保證人。需附教職員工之服務證影本及眷屬本人身分證或戶籍影本及1吋照片1張,填具「借書證申請單」申請借書證,有效期限同職員。
7 專案計畫人員皆可為其配偶與直系眷屬申辦眷屬(二)借書證,並為其保證人。需附教職員工之服務證影本及眷屬本人身分證或戶籍影本及1吋照片1張,填具「借書證申請單」申請借書證,有效期限同職員。
8 凡本校畢業之校友、退休人員憑校友證或畢業證書、退休證影本、總務處出具之證明文件(技工友),及依「國立中央大學志願服務組織管理辦法」進用之現職中大志工,憑志工證影本及1吋照片1張,填具「借書證申請單」並繳納手續費300元保證金3000元。保證金於借書證繳回本館時,無息退還。
9 詳細借閱權限及證件張數、允許使用讀者,依締約內容規定。
10 資策會及本校推廣教育班教職員生借書證,統一由簽辦單位提出申請,並負連帶保證責任,每人酌收保證金3000元,每半年酌收圖書使用費300元。保證金於借書證繳回本館時,無息退還。
11 非經人事室聘用之實習老師、單位自聘或校外合聘人員於中大服務者,由用人單位擔保,得附報到證明影本及身分證影本,由所屬單位主管任保證人兼聯絡人,填具「借書證申請單」申請借書條碼(貼附身分證件),惟限在中大服務期間使用。
12 依「國立中央大學致謝捐贈者辦法」捐款者,得憑捐款證明、捐款代表人身份證影本及1吋照片1張,由本校秘書室代為填具「借書證申請單」申請有效期1年之中大之友借書證。
13 設籍桃園縣,且年滿二十歲以上之成年民眾,憑身分證影本填具「借書證申請單」,並繳納保證金3000元及1吋照片1張申請圖書館之友。每年另需繳交年費2000元。其中保證金於借書證繳回本館時,無息退還。
14 校外讀者(含未帶借書證者),得憑身分證、有效期內之居留證、駕照、護照或含照之健保卡登記換領臨時閱覽證進館。